山西水泥化糞池應如何設計?要符合什么要求?
水泥化糞池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:
1.水泥化糞池距離地下取水構筑物不得小于30m。
2.化糞池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:
①化糞池宜設置在接戶管的下游端,便于機動車清掏的位置。
②化糞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墻不宜小于5m,并不得影響建筑物基礎。
3.化糞池有效容積應為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容積之和。其計算參數符合下列規定:
①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,應按《建規》表4.8.6-1確定。
②污水在池中停留時間應根據污水量確定,宜采用12~24h。
③污泥清掏周期應根據污水溫度和當地氣候條件確定,宜采用3~12個月。
④新鮮污泥含水率可按95%,發酵濃縮后的污泥含水率可按90%計算。
⑤污泥發酵后體積縮減系數宜取0.8。
⑥清掏污泥后熟污泥量的容積應按污泥部分容積的20%計算。
⑦化糞池實際使用人數占總人數的百分數可按《建規》表4.8.6-2確定。
山西水泥化糞池做為過渡形式將長期存在,必須大力加強化糞池的管理工作,嚴格執行定期清掏制度。據某市三個住宅小區調查情況,兩年以上未清掏的化糞池占總數的 80%,有些自投用以來從未清掏。 在化糞池的管理中,需要定期消毒,以增強處理效果,改善出水細菌指標,但過于頻繁使用影響正常發酵。